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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彥圖。(中評社 黃文傑攝) |
中評社桃園11月4日電(記者黃文傑)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助研究員蘇彥圖4日在中央大學發表“政黨管製作為憲政工程”論文,會後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黨產不處理是憲政風險,處理也是憲政風險,重點是透過什麼制度,把風險降到最低,政黨法不是最後一哩路,很多管制比政黨法更重要。
台灣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成立滿十週年,上午舉行研討會,第一階段探討“企業、政黨與環境治理問題”,由中大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兼所長陳英鈐主持。
會中發表三篇論文,分別是:中大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楊君仁談“關係企業責任法制之研究”、中研院法律所助研究員蘇彥圖談“政黨管製作為憲政工程”,以及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傅玲靜談“環境影響評估法之何從與何去–由環境管理和風險管理的觀點出發”。
其中蘇彥圖發表“政黨管製作為憲政工程”受矚目,他提出“大寫C的憲法(constitution)與“小寫c的憲法,大寫C的憲法將行政院定位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憲法第53條規定),可是在我們所身處的小寫c的憲政國度,總統向來才是行政部門的最高權威,
他說,微型憲政工程效果看起來,細節比較容易變動,因此希望論證的是,從大格局微型憲政工程,不會是針對特別政黨,也不是直接管制政黨。
蘇彥圖說,憲政工程不是毫無私心偏見,現實政治規範,都是有權者自己的偏見,希望透過制定遊戲規則滿足政治利益。
他以卡特爾型政黨(the cartel party model)說明,可以預見,受到國家管制不必然是好,實證研究西歐管制例子,愈多人民對政治信任度愈低,黨員人數更少,但何者是因?何者是果?要釐清,究竟是管制太多,對政黨信任愈低,還是人民就不信政黨才去管制?要注意風險。
論文也提到,政黨三分論,一個政黨是由政府中的政黨、政黨組織、選民中的政黨三者共同構成,這當中當然包括總統是否應該兼任黨主席。
蘇彥圖認為,“禁止”兼任並不是好的管制,因為總統直選,不可能禁止兼任就結束,容易變成“地下黨主席”,以國民黨馬英九總統為例,辭黨主席,馬還是最高從政黨員。
先前馬王政爭引發的“黨內民主”話題,蘇彥圖也表達,每個政黨都可以追求黨內民主,不過國家是否一定要求黨內民主?一旦法制化,必然有風險,各個政黨去追求黨內民主沒有意見。
至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成立以來引發的種種討論,蘇彥圖會後受訪表示,黨產不處理是憲政風險,處理也是憲政風險,不表示不處理就沒有風險。
他說,“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問題是,不去做真的不會犯錯嗎?可以反思,重點是不是用“打壓”或“消滅”的情緒字眼,透過什麼制度把風險降到最低。
蘇彥圖說,依照正當法律程序,國民黨對黨產會處分有意見,可以訴訟法院決定是否有理,獲得制衡,政黨法不是最後一哩路,很多管制比政黨法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