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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說明覆議理由?卓榮泰:依照程序面對
http://www.CRNTT.tw   2024-06-11 11:02:51
卓榮泰(中)施政報告前受訪,右為鄭麗君、左為龔明鑫。(中評社 鄭羿菲攝)
  中評社台北6月11日電(記者 鄭羿菲)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提出覆議,立法院研議邀行政院長卓榮泰到院會說明覆議理由,外傳最快落在6月18日。卓榮泰11日表示,行政院目前還未收到總統府相關來文,一旦進入覆議程序,完全尊重立法院任何決定。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會改革法案,過程中朝野強烈對立,不僅有藍綠白立委肢體衝突混戰,泛綠陣營更發動群眾集會三度包圍立法院,而卓榮泰6日以7大理由提出覆議案,但按照現行藍白委佔立委席次多數的情況下,覆議成功可能性極低。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2分之1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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