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覆議案沒過卓榮泰下台?柯建銘:沒這選項
http://www.CRNTT.tw   2024-06-07 12:05:37
左起,綠委莊瑞雄、柯建銘及吳思瑤。(中評社 黃筱筠攝)
 
  他表示,整個法出了行政院就按照國民黨再修正版本29條之1、第30條之1同意權部分,我們沒有先畫靶再射箭。行使同意權送到立法院,根據修正版本,最快1個月之後才能行使同意權,要開公聽會等不能很快行使同意權。至少要一個月,有一個下限,但1個月之後不行使,要拖延到1年以後再行使,有下限 、沒上限、沒天花板。那可以在立法院停留至少1個月,也可以停留3年、5年,民眾黨請看清楚自己版本。

  柯建銘說,請看修法過後的第30條之一,所有被行使同意權的人,你要具結,你講的話每個字都要負責,用證人身份到法院上,是用刑事處理來負責,但同時又用民事來罰錢,罰新台幣2萬到20萬元,整個都包牌用刑事民事虛偽陳述等雞蛋挑骨頭,把你當做犯人看,這沒有人會來。這樣天下沒有人要當大法官、考試院、司法院都一樣,民眾黨與國民黨修改後的國會改革版本根本是荒謬。請民眾黨不要再混淆視聽,不要天天說假話、抹黑。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