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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2024候選人賴清德副手蕭美琴。(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3日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立委候選人游淑慧3日提到,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若曾喪失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都不符參選資格,並表示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2000年曾說過的一段話,證明蕭當時應衹有美國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她質疑蕭,“目前的國籍是回復而來的嗎?”
對此,賴清德競選總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蕭美琴自始至終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也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亦無回復國籍的問題,參選資格皆合乎相關規定,期盼社會各界以正確資訊為事實基礎,不實的討論應適可而止。
中選會回應,將於5日前召開委員會議審定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
游淑慧3日在臉書指出,蕭美琴2000年時曾自曝,“經過多次詢問各國代表處,放棄美國籍,衹有華僑護照,就無法取得包括日本、泰國、美國、及許多歐洲申根國家的簽證。”“美國在台協會官員也明白告知,放棄美國籍,又沒有台灣身份證字號以及永久居留權的護照,只是一份旅行證件。”
當時蕭美琴還說,美國法律會把她當作“無國籍人”,這樣的身分,可能連在台灣居留都會有問題,因此讓她無法放棄美國籍。游淑慧質疑,蕭美琴這段話是否代表,“在當時她衹有美國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游淑慧認為,候選人不只要證明登記當下沒有雙重國籍,還要證明她從沒有失去中華民國國籍,“曾經喪失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都是不行的。”
游淑慧強調,蕭美琴雖已經放棄美國國籍,但她的中華民國國籍,有無中斷並回復過?蕭美琴曾經喪失過中華民國國籍嗎?蕭美琴目前的國籍是回復而來的嗎?“事涉‘總統′大選資格問題,事涉我們‘國家′的領導人是否曾經失去‘中華民國′國籍,也應該嚴肅查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