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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28日審查“營業秘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台經長王美花、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等人與會備詢。(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4月28日電(記者 鄭羿菲)為防堵台灣核心科技遭竊,民進黨立委趙天麟、陳亭妃、何欣純、邱志偉等4人共提3案修《營業秘密法》草案,針對第2條、第13條之2條文修正,明確定義境外勢力的經濟間諜行為,並加重刑責。不過,觀察3案的連署人,幾乎都是民進黨立委與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連署,並未見在野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時代力量立委參與連署。
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修法內容主要是強化產業核心技術遭中國大陸竊取,導致核心技術、戰略利益都會受影響,只要是有“意圖”就可以適用該法,且也有加重處罰最高刑責到10年,業界都可以接受,建議修法不要刪除“意圖”。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8日審查民進黨立委趙天麟、陳亭妃與何欣純、邱志偉等4人提案“營業秘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邀請經濟部長王美花、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等人與會備詢。
王美花報告時表示,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當初跟業界做非常多討論,只要是“意圖”就可以適用該法,且也有加重處罰最高刑責到10年,業界都可以接受,建議修法不要刪除“意圖”。
王美花也強調,立委提案修法內容主要是強化產業核心技術遭中國大陸竊取,導致國家核心技術、戰略利益都會受影響,行政院已做跨部會積極討論,有結論後再提出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