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0日電/據新華網報道,歷時近5年,67歲的農民工董可慶終於討回了工資。“10625元。”他仔細點了一遍現金,確認無誤後,在收據上簽字。當天,在檢察機關、律師、建築公司代表的見證下,共有6名農民工拿到了近5萬元工資。
這是近日發生在山東省博興縣一家律師事務所內的場景。這些農民工曾在同一建築工地打工,但都被拖欠了工資。2020年3月,當地法院判決,被告支付44名農民工勞動報酬共計58萬餘元,另外被拖欠的工資也將陸續發放。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是在檢察機關介入下勝訴的。當農民工利益受到侵犯但訴訟能力欠缺時,可向檢察機關申請支持起訴,讓討薪更有底氣。
2014年4月,董可慶在一家建築公司工地打工。三個月後結算工錢時,他和同村的幾位農民工被拖欠了10625元。“我有3000多元沒拿到,年底只打了一張欠條。”董可慶說。
拖欠的工資成了董可慶的一件心事。這幾年他和工友找過工地,也去過有關部門反映,但一直沒有解決。無奈之下,董可慶找到律師,尋求法律援助。
2019年12月,山東王寧律師事務所律師馬金友代理了董可慶的案件。他發現,有幾十名農民工來咨詢工資問題,起訴的也是同一家建築公司。
這些農民工勞務時間或長或短,欠條日期從2014年到2017年都有。如果無證據證實曾經主張過權利,那麼大部分欠款已超過訴訟時效。“如果超過了3年的訴訟時效,法院可能會駁回訴訟請求。”馬金友說,證據不足會導致法院判決農民工敗訴。
因缺乏關鍵證據,馬金友代理農民工向博興縣人民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
檢察機關辦案人員通過調查發現,農民工這幾年曾多次催要工錢。“訴訟時效中斷後,期限就從最後一次催要工錢時間算起,也就不存在超過3年訴訟時效的問題了。”博興縣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高潔告訴記者。
關鍵證據證實了訴訟時效中斷的事實,為馬金友和農民工們吃下了“定心丸”。2020年1月8日,博興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支持44名農民工以某建築公司和項目經理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追索勞動報酬之訴。3月17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支付44名農民工58萬餘元。
判決生效以後,檢察機關通過協調、溝通,用人單位開始履行判決,並分批為農民工支付工資。
在博興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孔博看來,檢察機關的介入,讓農民工今後依法維權的腰杆更硬了。“檢察機關提供證據支持,為農民工勝訴發揮了關鍵作用。”孔博說。
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為農民工開辟了又一維權渠道。在得知董可慶起訴勝訴後,先後有25名農民工到博興縣人民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
依法為困難群體“撐腰”,彰顯司法公平正義。2019年,山東省共辦理支持起訴案件509起,支持600餘名農民工起訴維權討薪1200餘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