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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有戶籍就逃不掉 NCC擬罰張經義
http://www.CRNTT.tw   2020-04-23 15:01:51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4月23日電/張經義因任職上海東方衛視駐白宮記者,被陸委會指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組成專案小組,並邀請陸委會來共同審查。根據台媒報道,NCC昨日表示,雖非廣電三法管轄範圍,但這是法律特別規定,會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罰,且只要張經義有戶籍,都罰得到。

  張經義日前在白宮記者會上,回答美國總統特朗普我來自台灣,遭陸委會認定反“兩岸條例”、台灣人不得擔任大陸黨政軍職務的規定。美國總統特朗普得知後,也在推特上開罵“現在就把他趕出去”。張經義隨即自拍影片回應,強調“作為一名記者,我問心無愧,公道自在人心”。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說,NCC會確認當事人是否有違法事實,並且可能會邀請當事人與會進行說明。由於張經義目前人在美國,相關單位會和他聯繫。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陸委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陸委會要用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查處張經義,指定NCC接手。

  NCC主任祕書蕭祈宏說,近期內會成立小組討論裁罰張經義案,陸委會則在下周召集相關部會處理事宜。會不會約談張?蕭說,說明的方式有很多種,會選擇適當方式讓張陳述,小組決定適當的說明方式後,會再聯繫張。

  至於怎麼罰、罰多少,張經義遠在美國罰不罰得到?蕭祈宏說,只要在台灣有戶籍就罰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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