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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公布金金併鬆綁原則,孫大千表示,誰是“三次金改”中的吳淑珍?(照片:孫大千臉書) |
中評社台北7月26日電/金管會上月公布金金併大鬆綁的原則,須符合四大條件的認定標準,包括金控旗下子公司或銀行在三個以上國家或地區有營業據點,近三年淨值報酬率(ROE)及資產報酬率(ROA)在同業排名前三分之二等,但合意併購不受此限。國民黨籍前立委孫大千26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誰是“三次金改”中的吳淑珍呢?並問金管會四個問題,還諷刺地說,接下來的,每一家民營金控都會奔相打聽的問題是,該把錢送到哪裡去吧?
以下為孫大千臉書全文:
誰是“三次金改”中的吳淑珍呢?
請問金管會幾個問題:
第一,由於“敵意併購”會傷害到金融市場的穩定,並且將會引發一連串難以收拾的後遺症,所以一向是政府盡力避免,甚至明確限制的行為。金管會為何要在台灣的民營金融市場掀起腥風血雨呢?
第二,明明是公股金控資產規模的排名大幅下降,公股金融機構競爭力正面臨自然流失的壓力,政府應該設法加快腳步推動公股銀行的“公公併”,才是當務之急吧。為什麼金管會放著該做的事情不做,卻要明確將公股金融機構的整併排除在外呢?希望不會是因為公股行庫搾不出政治獻金吧?
第三,為了推動民營銀行的金金併,金管會訂出金控或銀行發動併購的四大條件的資格認定標準,其中包含了相當程度的行政裁量空間,這不是變相讓主管機關或是有權力能夠影響主管機關的執政者,成為每一家民營銀行爭相討好巴結的對象嗎?
第四,就算是符合發動併購的資格身份,金管會仍然掌握了“敵意併購”的最終准駁權,這種足以斷人生死的無上權力,難道不會成為不肖政黨用來勒索民營金控上繳保護費的“緊箍咒”嗎?
我想,接下來的,每一家民營金控都會奔相打聽的問題是,該把錢送到哪裡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