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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毓蘭嘲諷北檢用電話約談台大遴選委員,讓台灣10幾年來教育人民的反詐騙宣傳破功。(葉毓蘭臉書) |
中評社台北5月24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大準校長管中閔案,近日在未書面通知、僅致電訂庭期之下,陸續約談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有遴選委員批“以為遇到詐騙集團!”。前警大教授、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23日在臉書發文嘲諷,北檢的檢察官們居然會跳過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此不堪的效法詐騙集團手法,親自打電話聯絡當事人?讓10幾年來教育人民防詐騙的宣傳:沒有法官檢察官會打電話給你,就此破功!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遭約談後,有遴委告訴媒體,在不明究理的情況下,接獲檢察官親自致電,要求前往辦案機關作證,“只留下手機、未留官署電話,以為遇到詐騙集團!”
對此爭議,北檢昨日發布新聞稿澄清,有證人主動要求不要曝光,才由承辦檢察官親自致電聯繫,大多數證人均表感謝與支持。
台灣警政署為攔阻詐騙集團犯案,2004年成立“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提供民眾查證、諮詢管道,成為全球首個防詐專責機構。165反詐騙中心及各地市警局總是宣導“警察、檢察官不會打電話給你。”呼籲民眾提防詐騙集團利用“假檢警辦案詐騙”手法,不要上當。
葉毓蘭臉書全文如下:
是什麼樣的急迫、特殊案件,才會讓北檢的檢察官們,居然會跳過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此不堪的效法詐騙集團的手法,親自打電話聯絡當事人?10幾年來我們努力教育人民防詐的ABC:沒有法官檢察官會打電話給你,就此破功!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75條規定,傳喚證人應用傳票,而且還會記載抗傳得命拘提。檢察官使用詐騙集團的手法,用電話通知不但不倫不類,而且不符合法定程序。最誇張的是,還發佈新聞稿,表示這些被通知的證人,非常感恩,表示感謝支持。
根據心理學的研究發現,在這樣的情境之下感恩,極有可能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但是此種反應需要長時間的相處互動,才能形成。會表示感謝支持,除了候選人拉票外,最有可能的就是,在極度的恐懼之下,“謝謝你饒我一命”、“放我一馬”!在擄人勒贖案中肉票最常講的。
最後,“顧本案證人隱私,才由檢察官親自聯繫,時間、地點均徵得證人同意,赴信義路一段第五辦公室進行偵訊,待證人到庭時,檢察官均會依法辦理相關程序。”的說法,更令人不解。管中閔的遴選委員名單已經有很多媒體披露,北檢如此周到,恐怕是別有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