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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到台北地檢署告發蔡英文總統。(照片:羅智強臉書) |
中評社台北3月23日電/台大準校長管中閔聘任案卡在教育部兩個多月,律師詹晉鑒今日又代理深綠台大校友彭文正、吳澧培等人,到台北地檢署告發管中閔、郭大維、黃韻如、陳維昭等人,涉犯偽造文書、圖利等罪嫌。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在臉書發文表示,經查,蔡英文總統在2010、2012、2016的選舉公報中,也都未揭露“宇昌公司董事長”之經歷,也該當“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今日到台北地檢署告發蔡英文總統。
以下為羅智強臉書全文:
彭文正說,“管中閔未主動揭露獨董資格等行為,致使相關公務員登載不實資訊於公文書中,應該當刑法第213條或214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要去控告管中閔。
我覺得非常有道理,經查,蔡英文總統在2010、2012、2016的選舉公報中,也都未揭露“宇昌公司董事長”之經歷,也該當“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今天上午10:30我決定仿效彭文正,到台北地檢署告發蔡英文總統。
也因此,民進黨想要拉下管中閔,我提供一個很好的方法
蔡英文總統未於選舉公報揭露“宇昌公司董事長”經歷,只要蔡英文總統主動下台,管中閔還有可能不請辭台大校長嗎?
蔡英文總統下台! 管中閔請辭! 民進黨,不用謝我了,下去領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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