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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一地兩檢”上門服務 非歷史倒退
http://www.CRNTT.tw   2017-12-31 00:13:37
北航第二屆“一國兩制”高端法律論壇與會學者合影(中評社圖片)
  中評社北京12月31日電(記者 秦正陽)在12月29日舉行的北航第二屆“一國兩制”高端法律論壇上。對於香港大律師公會近日發布的有關聲明中,提出“一地兩檢”有損香港“高度自治權”以及“歷史的倒退”的說法,數位法律學者對此做反駁。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7日作出《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次日,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聲明宣稱,《基本法》條文中無一條能夠為特區政府依照合作安排實施“一地兩檢”提供法理基礎。全國人大常委會此舉是回歸後在香港特區落實執行《基本法》的最大倒退,嚴重衝擊“一國兩制”的實施及法治精神。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航一國兩制法律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陳端洪回應說,邊防海關是國家主權而非地方權力,國家將授權給香港並非一般的地方事務授權,實際上是委托香港代表國家行使邊防海關的權力。香港沒有對抗中央的資格,亦沒有權力排斥中央。他說,內地和香港之間的邊防線在主權國家內本不應有,邊防線的設置是給香港的特別服務和保護,不應只看到權力的一面。“這是上門服務,你為什麼那麼害怕呢?害怕什麼呢?怎麼能夠叫歷史倒退呢?”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台港澳法學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認為,香港大律師公會的聲明過於機械,且過於偏激,特別是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稱為“歷史倒退”在措詞上過於激烈。

  李曉兵表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不是簡單滴依據某個條文來對“一地兩檢”方案的合法性作出確認,這實際反映了不同的法律方法論。他說,傳統法律思維以某一條或者某幾條法條做支撐。但也可以從基本的法律原則推論,進而確認的法性。既然“一地兩檢”方案是特區政府和內地之間經過長期協商、討論選擇的結果,最高國家權力機構的常設機關作出這樣的確認、批准,這本身也是一種合憲性、合法性的確定,這本身也是一種法律的思維。

  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教授王禹回應道,內地與香港通過雙方協議進行授權,香港已經在授權過程中參與論證,因此並不能簡單地視為破壞高度自治。他說,“一地兩檢”法律效力不容質疑,基本法第19條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兩岸猿聲啼不住,青舟已過萬重山”,“一國兩制”發展道現在這個新階段,已經往縱深方向發展了。我們要以新思維看待“兩制”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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