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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強化罷免權為降低“獨立公投”門檻?
http://www.CRNTT.tw   2016-11-30 08:58:20
立法院院會昨天上午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中評社 張嘉文攝)
  中評社香港11月30日電/民進黨打著“轉型正義”的旗號,對國民黨進行“趕盡殺絕”式的迫害。在清查黨產一役,追殺到國民黨幾乎發不出黨工工資,及中央黨部無處捷身。

  但民進黨卻仍然並不滿意,還要上徹底“消滅”國民黨。繼續仗著佔有立法院多數立委議席的優勢地位,主導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降低罷免公職人員的“門檻”,罷免活動將可宣傳,放寬罷免徵求連署天數,以求逐個選區罷免國民黨的立委及縣市長、縣市議員及鄉鎮長、鄉民代表等公職,並在補選時推出候選人搶占這些位子,從而徹底將國民黨趕出政壇,讓沒有政治資源的國民黨,在已經沒有黨產資源的國民黨自生自滅。

  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實際上,昨日在民進黨黨團的主導下,“立法會”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罷免活動將可宣傳,罷免“門檻”也由現行“雙二一制”(投票率二分之一,贊同票二分之一)改為相對多數,但同意票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另外,放寬罷免徵求連署天數,“罷免案”提議人數應由選舉區選舉人(選民,下同)總數百分之二以上,下修為百分之一;“罷免案”成案連署人由現行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三,調整為百分之十。

  本來,“時代力量”黨團在二讀時提出修正動議,主張“罷免案”只要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即為通過,但因民進黨團有異議,院會中進行表決後,否決了“時代力量”黨團的提案,最後仍保留四分之一“門檻”。否則,要罷免一名公職人員,就“易過借火”。顯然,民進黨黨團是擔心“罷免權”將會變成“雙刃劍”,既可劍指國民黨,又將會斬殺民進黨的公職人員。實際上,民進黨籍立委李俊俋就以自身為例指出,他以七萬票當選,若罷免無“最低門檻”,那只要一百人投票過半贊成,他就被罷免了,這樣合不合理?因此,授予的權力當然可以收回,但最重要的是要有民意基礎,所以罷免還是要有“基本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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