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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10日下午偵結遼寧陸客團火燒車案。(中評社 黃文傑攝) |
中評社台北9月10日電(記者 張嘉文)遼寧陸客團火燒車事件,桃園地檢署10日下午公布偵結報告,台籍司機蘇明成酒後駕車,潑灑汽車,放火自殺,燒死車內其他乘客,但因蘇已死亡,涉及刑法酒駕、放火、殺人等罪嫌,依法為不起訴處分。陸委會對此表示,對此檢方調查結果,為使陸方罹難者家屬儘快知悉相關資訊,我方已循既有機制通報陸方,表達將持續提供罹難者家屬必要協助,並盼雙方勿因個案影響兩岸觀光交流。
來自遼寧省大連市由鉅龍旅行社承辦的旅行團,7月19日中午12點57分,在桃園二號近3k處自撞路邊護欄火燒車,車上有旅客24人(8男16女),包括台灣籍司機、導遊,共26人全部罹難。
陸委會10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於火燒車事件,再次表達哀悼之意。總統、行政院及相關機關對此事故所凸顯的旅遊安全問題,也高度關心及重視。
行政院院會已於8月4日通過強化遊覽車安全策進作為,交通部亦將鼓勵兩岸旅遊業者以分時、分區及分流方式開發陸客團體旅遊產品,並規範合理接團費用,以確保旅遊安全及品質,日後交通部亦將就遊覽車駕駛心理健康、工時等問題,加強輔導及管理,避免類此憾事再次發生。
有關本案所涉保險理賠及文書驗證,陸委會亦已協調相關部門,以專案方式儘速協助家屬處理本事故後續事宜,如家屬就其權益事項另有主張,可循相關機制提出,我方有關單位亦將盡力協助。
陸委會重申,政府歡迎大陸人民來台觀光的立場不變,並將持續以實際作為,強化旅遊安全及品質保障,以提昇陸客來台旅遊意願,持續促進兩岸人民透過觀光旅遊,增進兩岸良性互動及兩岸關係穩定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