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
中
小
】 【
打 印
】
【
第1頁
第2頁 】
曾麗凌:台灣涉大陸民事司法國際條約的應用
http://www.CRNTT.tw
2015-08-21 00:38:26
曾麗凌表示,應以不違反“一個中國”為基本原則,以不改變國際社會對“一個中國”問題的認知為適用前提。從司法角度,還應立足於當事人權益之保護及爭議之公平解決來進行評價。畢竟,對兩岸間爭議的徹底解決,還有一個重要的環節是判決的承認與執行。國際條約的適用結果若違反公共秩序,該判決即不會被執行,於當事人權利則是有損無益。
【
第1頁
第2頁 】
【
大
中
小
】 【
打 印
】 【
評 論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