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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以寧: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角度看國企改革
http://www.CRNTT.tw   2016-03-10 15:27:46
 
  三、根據企業狀況,推行職工持股制度。在採取這一措施時,需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第一是要汲取20世紀90年代某些國有企業試行職工持股,後來逐漸解體、消失的教訓,一定要規定嚴格的職工持股程序,而不能採取“人人持股”“免費贈股”“企業內部自由轉讓”“企業職工可以任意將股票出售給非本企業職工”等不規範的做法。第二是什麼樣的本企業職工可以購買本企業的股份,要有嚴格的限制,不能把職工持股視為本企業的一種“福利”,更不能形成在企業大門外擺地攤出售職工所持股票等做法。持股的職工應當有一定的本企業工作經歷,職工所持股份如何轉讓也應當有規則。

  四、要逐步實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進展後,職業經理人制度就提到議事日程上來。職業經理人是企業聘任的,實行任期制和責任制,由董事會任命,負責企業的經營管理。企業的董事會對企業的重大決策作出決議,由職業經理人負責執行。這一結構適應於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企業運營,也適應於市場環境。但存在一個問題,即我國至今仍然缺少職業經理人的供給以及供方和需方的交流機會。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中國至今尚在從社會主義計畫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換的過程中,職業經理人隊伍不可能迅速成長起來,符合條件的職業經理人顯然供不應求。我們不能忽略這一問題的存在,然而仍是可以補救的。比如說,可以對現有國企的中高層管理人員中願意擔任混合所有制企業經理人的,進行短期培訓,然後聽其自願,加入職業經理人供給行列,應聘於混合所有制企業,同時脫離原來的就業崗位。如果以前有行政級別的話,那麼從此取消原有的行政級別。

  (後方支援記者:王永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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