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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南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副院長張執中。(中評社 黃文傑攝) |
中評社桃園11月25日電(記者 黃文傑)台灣遠東集團在大陸投資的企業最近被處罰,國台辦22日直接挑明不允許支持台獨的人幹“吃飯砸鍋”的事。開南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副教授兼副院長張執中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整件事情看到,政治獻金的成本直接轉換為數倍的罰款,甚至影響未來執照的發放,最重要是“這個調查還在進行中”,也就是大陸正在“聽其言,觀其行”。
他認為,台灣更應該注意,大陸下一步會不會針對這部分立法,一旦法制化,會造成大範圍的傷害,因為一旦法律確定,包括如何定義台獨?台獨頑劣份子怎樣界定與懲處?背後金主會受到哪種處罰?
張執中,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法學博士,曾任開南大學公共事務管理學系副教授兼主任、大陸委員會諮詢委員、大陸委員會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委員、亞太和平研究基金會中共黨政研究小組召集人,研究專長:中國政府與政治、兩岸關係與政策、談判理論、政黨與選舉,現任開南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副教授兼副院長。
台灣遠東集團在上海、江蘇等五省市的化纖紡織、水泥企業在環保、土地利用等方面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被依法罰處及追繳稅款約4.74億元人民幣。國台辦強調,依法打擊台獨頑固分子及其關聯企業和金主,目的是維護台海和平穩定和兩岸同胞切身利益。
張執中表示,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從去年就開始提到以法律手段維護一個中國原則,外界思考北京怎麼透過立法方式來實現?一般聯想是《反分裂國家法》會不會有實行細則,現在所謂台獨頑劣分子清單”跟永久追溯概念,其實還沒有法制化,目前列出的清單,罰則要根據什麼?對台獨頑劣分子名單的安排依據?還有背後連接到的金主怎麼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