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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繼續向中央反映支持反外國制裁法立法
http://www.CRNTT.tw   2021-08-25 00:24:57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評社 段曉魯攝)
  中評社香港8月25日電(記者 段曉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政府總部召開記者會並回應了有關《反外國制裁法》本地立法的問題。她表示,已經向中央表示支持《反外國制裁法》本地立法,但全國人大常委會還會聽取很多其他意見,而剛剛完結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未有作出決定,是可以理解的,但並不等於她不會繼續向中央反映支持的意見。
 
  林鄭表示,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反外國制裁法》,這類全國性法律有一個機制可以將之適用於香港,該機制就是《基本法》第十八條。只要是不屬於香港高度自治的議題,是可以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意,列入附件三,適用於香港。但在列入附件三的過程中,亦要求徵求特區政府和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她亦就此提交了意見。
 
  林鄭稱,自己的意見已向大家說明,第一,《反外國制裁法》是國家重要的外交策略。當國家的一些機構或官員受到外國無理、粗暴制裁時,可以有所保護。特區政府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應該支持該立法。甚至這次和近年的制裁,香港均首當其衝受影響,她的立場只有一個,就是一定支持將之列入附件三,別無他選。
 
  林鄭亦表示,列入附件三有兩種方法,近年亦說明了兩種方法均可行,但要視乎在甚麼情況下適用。其一是頒布實施,《國家安全法》是即日在香港頒布實施的,一來由於其緊迫性,二來由於當日《國家安全法》是針對香港沒有國家安全的法律,須要盡快填補這個缺口,所以使用了頒布實施的方法。其二是適用和曾採取的方法,就是國歌、國旗和國徽的相關法律,是經本地立法過程去執行全國性法律,令特區政府可以適應香港的特殊情況,有助日後有效執行。
 
  林鄭強調,《反外國制裁法》須要適應香港的法律和金融環境,以確保一方面可以有效實施,另一方面不會為香港的金融地位帶來太大影響,第三方面則不會被外國的政客或西方媒體惡意炒作。她提交了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當然還會聽取很多其他意見,而剛剛完結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未有作出決定,是可以理解的,但並不等於不會繼續向中央反映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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