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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現場(中評社 林艶攝) |
制定實施《反分裂國家法》是黨和國家引領兩岸關系發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重大舉措。15年前,針對當時台獨分裂活動不斷升級的嚴峻形勢,順應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強烈呼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啓動了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程序。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這部重要法律以憲法為依據,貫徹黨中央對台工作大政方針,對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遏制台獨分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台海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發展兩岸關系、反對外部勢力干涉台灣問題等重大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中國人民和全體中華兒女盡最大努力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一貫主張,充分彰顯了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允許任何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國家意志。這部重要法律是堅持“一國兩制”、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反“獨”促統政治責任和使命要求的重要遵循。這部重要法律深得民心民意,契合歷史大勢,受到海內外愛國統一力量的熱烈擁護,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持、理解和尊重,極大震懾了台獨分裂勢力,維護了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影響至深至遠。
《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年來,為維護台海和平穩定、促進兩岸關系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在黨中央對台大政方針指引下,經過兩岸同胞共同努力,兩岸關系取得了長足進展。我們在“九二共識”基礎上實現全面直接雙向“三通”,開辟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道路,推動兩岸邁向融合發展的新階段;我們恢複兩岸協商談判,推進兩岸政黨黨際交流,實現兩岸領導人歷史性會晤;我們不斷取得一系列反台獨、反分裂鬥爭的重大勝利,持續鞏固國際社會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格局。反“獨”促統大勢更加穩固,兩岸交流合作持續深化,兩岸命運共同體日益成為生動的現實。
然而,一段時間以來,台獨分裂勢力誤判形勢,不斷挑釁,嚴重損害兩岸同胞切身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嚴重破壞台海和平穩定,嚴重挑戰我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底綫。全體中華兒女必須團結起來,堅決反對台獨分裂活動,共同維護台海和平穩定,共同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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