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
中
小
】 【
打 印
】
羅范椒芬:組織不可註冊公司或設基地提倡港獨
http://www.CRNTT.tw
2016-03-31 16:10:48
中評社香港3月31日電/就近日有人公開宣稱,成立以“港獨”為宗旨的組織,港區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表示,基本法第一條已開宗明義說明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因此任何人提出港獨都是違反基本法。
至於如何違反基本法,羅范椒芬表示,有關組織不能在本港註冊成為一間公司,成立基地,開宗明義提倡港獨,如有團體這樣做,便已違背基本法第一條。
香港電台報道,羅范椒芬補充,鼓吹港獨亦是不可,因為是有意願做這件事,港獨是基本法所不容許。
【
大
中
小
】 【
打 印
】 【
評 論
】
相關新聞:
港澳辦八字回應“香港民族黨”成立
(2016-03-30 21:26:57)
港府:“港獨”損害廣大市民利益 依法處理
(2016-03-30 20:50:51)
港澳辦:堅決反對任何“港獨”言行
(2016-03-30 20:37:32)
內地學者:打擊“港獨”勢力可以雙管齊下
(2016-03-30 11:06:02)
中評:香港新政黨蓄意挑戰底線 什麼背景?
(2016-03-29 01:35:14)
祝捷語中評:港獨不可忽視 應對不容樂觀
(2016-03-29 00: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