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據經濟日報報導,建立經濟特區是印度尼西亞發展經濟的重要舉措。印尼經濟特區委員會代理秘書長裡扎爾·艾德文最近表示,印尼不久將再新增4個經濟特區,總投資161萬億印尼盾。
據介紹,新增的4個經濟特區分布在4個省,其中位於廖內群島省巴淡島的2個經濟特區將專注於物流、能源開發和健康旅遊,萬丹省南坦格朗經濟特區將專注於數字經濟、教育、健康和創意產業等,位於中蘇拉威西省莫羅瓦利的經濟特區將從事物流和能源生產及加工行業。
裡扎爾表示,有關建立4個經濟特區的計畫已通過審核,但尚需總統批准,然後才能正式納入政府開發的特殊區域清單。
此外,政府還收到7個經濟特區的提案,分別位於爪哇、蘇拉威西和東加裡曼丹。其中,位於東加裡曼丹的努桑塔拉經濟特區將為新首都提供能源,並成為采礦活動的展示中心。裡扎爾表示,投資者對這7個擬建經濟特區的需求很大。
7月26日,印尼總統佐科·維多多為位於中爪哇的巴塘綜合工業區揭幕。該工業區始建於2020年,規劃面積約4300公頃,可創造約25萬個就業機會。第一期占地400公頃,目前已有18家公司入駐,投資額達14萬億印尼盾,吸引勞動力約1.9萬人。印尼海洋與投資統籌部長盧胡特表示,在這裡將創建一個經濟特區。
印尼於2009年通過了《經濟特區法》,首次開始發展經濟特區。根據該法律,受獨特經濟法規約束的指定地區應致力於在各個地區之間創造更加平等的經濟發展。印尼第一個經濟特區位於萬丹省丹絨勒鬆,於2012年啟動。目前,印尼全國已有22個經濟特區,主要集中在工業、旅遊業和數字領域。
印尼政府為經濟特區提供了一系列激勵政策和措施。據介紹,投資額最低為1萬億印尼盾的投資者將獲得20年企業所得稅豁免,投資額不低於5000億印尼盾的企業將獲得15年的企業所得稅豁免,投資1000億印尼盾的投資者將獲得10年的企業所得稅豁免。經濟特區的其他財政激勵措施包括免稅期、稅收減免、增值稅豁免、奢侈品銷售稅豁免和地區稅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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