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日本以幫助太平洋島國、東南亞國家“建設海上執法機構”為名,同其開展多方面軍事合作,將觸角悄無聲息地滲透到上述地區。日本還以“確保中東地區和平穩定以及日本相關船只安全”為借口,隨意擴大法律解釋,獨立派遣海上自衛隊艦艇赴中東搜集情報。這些舉動充分表明,日本急於在國際安全領域顯示存在,並希望借此突破自衛隊只能進行本土防禦的限制。
日本上述動作,一來是為提高“自主安全能力”製造借口,誘導國內輿論,為強化攻勢軍力提供預算等支持;二來是強化日美軍事同盟,拉住美國,確保日本在實現“自主安全”之前繼續得到“可靠”保護。
多方利誘,拉幫結派找人“站台”
除上述動作之外,日本還以“確保自身安全”及“履行同盟義務”為由,加強與擁有“共同價值觀的國家”開展防務合作,推動日本軍事力量的外向型轉變及運用。
二戰結束後,日本在政治、安全等領域被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世界“馴服”,成為西方陣營堅定但極為“另類”的一員。近年來,美國在所謂“大國競爭”戰略引導下,不斷鼓動盟友聯動採取對華“遏制”政策,但應者寥寥,大多數盟友並不願意付出實際行動。在這一背景下,日本積極構建和強化日美澳印四方安全對話機制,進而以此為軸,拉攏英國、法國、加拿大等北約國家派遣軍艦前往西太平洋為其“站台”。
目前,日本同越南等11個國家簽訂了《防衛裝備品和技術轉移協定》,與德國等9國簽署了《軍事情報保護協定》,與印度等國簽署了《物資勞務相互提供協定》,與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建立了外長防長“2+2”會談機制。2021年11月,日本自衛隊首次對美軍以外的對象實施“武器等防護”,為澳大利亞海軍艦船提供警備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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