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軍方將該型無人機定位為中型無人機,為其配備了活塞螺旋槳發動機。它能夠在5千多米的高度飛行,滯空時間可達12小時,最大起飛重量約為450千克,有效載荷為100千克。
從外形上看,“卡曼-12”無人機採用了雙尾翼,機頭有水滴狀機鼻,其內部可能裝有導航系統或者合成孔徑雷達,在起落架前端安裝有萬向鏡,說明該型無人機擁有遠距離監視能力。
與以前伊朗的無人機相比,“卡曼-12”無人機有兩大特點。
其一,伊朗相關方面宣稱“卡曼-12”無人機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從其外形可見一斑,伊朗對該型無人機機體進行了重新設計。儘管伊朗軍方沒有公布其搭載的電子設備,但該型無人機的面世,至少意味著其在新材料研製和加工方面取得關鍵性進展。
其二,根據伊朗最新成立的激光加工中心負責人介紹,軍工部門已經掌握了激光衝擊強化技術。該技術是一種先進的表面處理技術,可以有效提高金屬部件的使用壽命。該技術也被美國和歐洲各國廣泛用於維護發動機葉片。
作為察打一體無人機,“卡曼-12”無人機能夠使用制導炸彈和導彈進行戰鬥,具備電子戰和偵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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