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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20年後中行開平支行案主犯均遣返回國
http://www.CRNTT.tw   2021-11-16 10:54:32
  中評社北京11月16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案發20年後,涉案金額高達4.85億美元的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3名主犯均已被遣返回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11月14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有關部門和廣東省監察機關共同努力,外逃20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許國俊被強制遣返回國。這也意味著,20年後,震驚全國的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的3名主犯均已被遣返回國。該案的另外兩名主犯餘振東、許超凡分別已於2004年、2018年被遣返回國。據了解,辦案機關和中國銀行已從境內外追回涉案贓款20多億元人民幣。

  2001年10月,中國銀行在歸總全行電腦中心的財務數據時,發現賬目上出現巨額虧空,事發點鎖定在廣東開平。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許超凡,夥同繼任的兩任行長餘振東、許國俊涉嫌勾結貪污、挪用中國銀行資金約4.85億美元,並經中國香港、加拿大逃往美國。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被稱為新中國最大的銀行資金貪污盜竊案。

  案發後,在中央紀委統一協調下,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和廣東省有關部門迅速行動,協調美方開展聯合調查。

  2004年4月,同案犯餘振東自願回國受審,並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2004年9月、10月,許國俊、徐超凡相繼在美國被捕。

  與餘振東不同,許超凡和許國俊選擇了負隅頑抗,妄圖利用美國法律漏洞逃避懲罰。根據中美達成的異地追訴共識,中央紀委組織協調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等單位,先後向美方提供15萬頁證據材料,組織有關證人向美國法庭作證。

  2009年,美國對許國俊判處有期徒刑22年,對許超凡判處有期徒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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