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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外派兵再卸“枷鎖”
http://www.CRNTT.tw   2020-04-02 11:15:15
2月2日在橫須賀海軍基地,日本海上自衛隊“高波”號驅逐艦離港前往中東。
  中評社北京4月2日電/近日,日本艦艇開啟中東情報搜集。日本2架P-3C巡邏機和1艘驅逐艦日前先後啟程前往中東,主要任務是為確保日本相關船舶安全進行情報搜集,但如果發生自衛隊艦艇或日本船舶遇襲等緊急情況,則可轉為“海上警備行動”,允許海上自衛隊隊員在“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的範圍內使用武器。

  日本此番兵發中東是其積極干預中東事務、增強在中東地區影響力的重大舉動,帶有濃厚的海外軍事行動色彩。此舉表明,日本將通過“海外派遣”,鍛煉自衛隊的遠程投送和作戰能力,檢驗相關武器裝備性能,提高整體戰力,為實現“軍事大國”目標做準備。

  以“調查研究”之名,實際執行海外行動任務

  日本在戰後確立了“專守防衛”基本方針,禁止自衛隊向海外出動。但隨著“政治大國”目標的確立和安全政策的“外向型”轉變,日本逐步踏上海外派兵之路。1991年4月24日,日本以西方國家批評其在海灣戰爭中“只出錢,不出人”為借口,決定向波斯灣派遣掃雷艇。此後,日本海外派兵的限制逐步被突破,並主要以三種形式展開:一是在聯合國框架下的海外派兵。1992年,日本先後向柬埔寨、莫桑比克、戈蘭高地、東帝汶等地派遣自衛隊,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二是在日美同盟框架下的海外派兵。“9·11”事件後,日本國會通過“反恐怖特別措施法”,自衛隊據此開赴印度洋為美軍提供燃料補給等支援。三是執行多樣化任務框架下的海外派兵,包括國際緊急救援、打擊海盜等。自2015年通過“新安保法”後,日本為行使集體自衛權鬆綁,其遂行海外軍事行動的範圍和武器使用權限進一步拓寬。

  然而,日本此次向中東派兵,“新安保法”等法律並不適用。根據“新安保法”,當發生威脅日本安全的“存亡危機事態”或者“重要影響事態”時,日本可加以反擊,但中東沒有發生其“關係密切國家”遭受敵方武力攻擊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日本首次依據《防衛省設置法》以“調查研究”之名向海外派兵,因無需經國會批准,靈活性更大。但《防衛省設置法》是規定防衛省所轄事務和機構的法律,作為武裝力量運用的根據實屬牽強。對此,日本學者批評安倍政府“擴大法律解釋,過於牽強和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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