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5日電/巴基斯坦央行日前頒布了電子貨幣機構管理條例,用於監管加密數字貨幣,打擊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促進數字貨幣合規、健康發展,推動國家經濟數字化改革。
據巴基斯坦央行介紹,電子貨幣機構是非銀行實體,在達標條件下可獲得央行頒發的許可證,發行電子貨幣,數字支付,這將是巴基斯坦首次允許非銀行實體在不與銀行聯繫的情況下提供貨幣服務。根據電子貨幣機構管理條例,巴政府將按照金融機構的標準,對數字或加密貨幣實行規範化管理。條例規定,電子貨幣機構必須對客戶實行強制性篩選,以遵守聯合國安理會反恐相關決議。
據了解,為提高金融包容性,打擊腐敗,巴基斯坦央行還承諾在2025年之前推出本國數字貨幣,並計畫到2030年提供完全數字化、技術成熟的服務。
巴基斯坦財政部長阿薩德·烏瑪爾表示,規範建立電子貨幣機構能夠推動巴電子商務和數字經濟發展,促進經濟改革。
(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