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0日電/最近,台海地區風起雲湧。美國通過“台灣旅行法”,挑戰一中原則。若傳言中的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訪台,美軍艦停靠台灣,則將對中美關係形成顛覆性破壞。台灣行政院長賴清德頻頻散布台獨言論,自稱是“務實的‘台獨’工作者”,台灣當局還在策動降低“公投”門檻,搞形形色色的“統獨公投”……凡此種種已經嚴重觸動一個中國底線,解放軍再不以強力手段維法護法,不足以震懾台獨分裂勢力。
要實施有效震懾必須具備四個條件:一要有實力,二要有手段,三要有傳遞決心和意志的渠道,四要有可信度。軍演恰恰是這四大要素的集合體。1996年,李登輝曾經挑動一中原則的敏感神經,大陸以大規模軍演和試射導彈宣示主權。現在,美國親台分子和賴清德等台獨分子,又向一中原則叫板,我們絕對不會手軟。
從實力看,大陸今年的軍費已經達到1748億美元,是大陸1996年軍費的20倍,是台灣當今軍費的16倍;從武器裝備來看,當年大陸的常規武器在數量上占優勢,在質量上與台灣基本持平,甚至在某些方面還劣於台灣,而現在大陸的武器裝備不僅在數量上而且在質量上都遠遠優於台灣,跟台軍裝備完全不在一個等量級上,僅以這次南海閱兵的參閱裝備而言,台軍有哪款裝備敢與我軍抗衡?
從手段上來看,1996年,我軍的手段還比較單一,現在我軍已經形成基於信息體系的聯合作戰能力。空軍裝備了新型轟炸機,可對島內重要目標實施定點打擊和“地毯式”轟炸;裝備了第三代、第四代戰機,可對台軍老舊戰機形成壓倒性優勢。海軍裝備了航空母艦和新型艦艇,可對台灣形成東西對進,左右夾擊之勢;裝備了兩棲登陸艦,組建了海軍陸戰隊,可對台灣實施登島作戰;裝備了戰略核潛艇與火箭軍的導彈配合,可在第一島鏈、第二島鏈形成對內對外正面,拒止外敵干預。陸軍裝備了遠程火箭炮,可對台軍實施大面積火力殺傷;組建了特戰部隊,裝備了武裝直升機,可對台軍實施立體登島作戰。火箭軍更是對台軍擁有絕對優勢,毫無懸念,台軍在負隅頑抗之前,已被我軍火力殺傷過半。
更重要的是,我軍經過改革,已經形成聯合作戰和新質作戰能力,蔡英文總統最近測考台軍作戰能力所曝光的新型裝備與解放軍軍演所亮相的新型裝備相比較,不是以卵擊石又是什麼?這絕對不是打口水仗,這是以實力為後盾的力量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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