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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新華網) |
中評社北京1月24日電/越南河內人民法院22日對越南國家石油和天然氣集團(簡稱“越國油”)及其分公司腐敗案作出判決,為22名被告量刑。其中,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胡志明市委原書記丁羅升獲刑13年監禁,一度出逃海外的越國油下屬越南油氣安裝股份總公司原董事長鄭春青獲刑終身監禁。
【昔日政壇明星獲刑】
因“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重大損失”罪名,丁羅升22日被判入獄。
丁羅升現年57歲,屬於越共少壯派,曾是一名有博士學位的“60後”政壇明星。他2006年至2011年擔任越國油董事長,隨後升任交通部長和越共中央委員,2016年在越共十二大當選中央政治局委員,同年2月被任命為胡志明市委書記。
去年5月,越共十二屆五中全會決定給予丁羅升黨內警告並免除中央政治局委員職務的處分。全會發布的新聞公報說,丁羅升“存在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和錯誤”,不過仍稱他為“同志”。他隨後改任越共中央經濟部副部長。
檢方說,丁羅升在“掌舵”越國油期間對下屬單位越南油氣安裝股份總公司經營不善、侵吞公款等現象負有主要責任。調查發現,丁羅升一手提拔的子公司董事長鄭春青在一個火電廠項目中違規,造成國有資產損失550萬美元(約合3527.6萬元人民幣)。
【潛逃者終身監禁】
在越南油氣安裝股份總公司腐敗案中,鄭春青被判兩項罪名成立,分別是“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重大損失”和“侵占財產”,其中前一項罪名刑期是14年監禁,後一項罪名刑期是終身監禁。兩罪並罰後,鄭春青被判終身監禁。
鄭春青所涉案件最初受到輿論關注是因為歸他私人使用的一輛豪車2016年被曝懸掛政府車牌照。
越南公安部2016年9月在全國通緝鄭春青並求助國際刑警組織追逃。去年8月初,德國外交部指認越南政府人員把鄭春青從德國“綁架”回越南。越南外交部否認綁架,強調鄭春青是回國投案。越南國家電視台播放了鄭春青悔過的畫面。
22日獲刑的還有另外20人,包括越國油原總經理馮廷實、越國油原副總經理阮國慶等人,所獲刑期從緩刑30個月至監禁22年不等。其中,越南油氣安裝股份總公司原總經理武德順因“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重大損失”“侵占財產”兩項罪名獲刑22年監禁。
【所涉案件不止一樁】
河內人民法院22日的判決並不意味著有關丁羅升和鄭春青的案件審理完畢。
23日,鄭春青還將因涉嫌從一處地產開發項目中侵占財產62.2萬美元(約合398.9萬元人民幣)接受審理。他可能因此獲判死刑。
幾個月後,丁羅升將因一樁牽扯越南海洋銀行的案件受審。2008年,越國油斥資8000億越南盾(約合2.3億元人民幣)購入海洋銀行股份。2015年,海洋銀行債務纏身,被中央銀行、即越南國家銀行接管,導致越國油的投資“打水漂”。
近年來,越共領導層加強反腐,查處多起貪腐大案。越共十二大政治報告提出六大核心任務,擺在前兩位的是黨建和反腐。
越通社上月報道,越南輿論界普遍認為,逮捕、拘留丁羅升進一步顯現越共打擊腐敗、從嚴治黨的決心。對於河內人民法院22日的量刑判決,不少民眾拍手稱快。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