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昊介紹,深潛救生艇作業深度大,水下姿態可以調節,在水下行動便捷,這要歸功於它的“6條腿”——由6個螺旋槳組成的推進系統,使得深潛救生艇能在4級海況中自由航行,並能靈活調整姿勢,與失事潛艇進行對接。
危險性高
深潛救生艇作為一種水下救生裝備,具有潛水器的一般特性,能在水下自主航行、下潛上浮。但與潛艇、潛水器不同的是,深潛救生艇主要擔負對失事坐沉海底的潛艇進行救援。
深潛救生艇與失事潛艇救生平台對接,並與潛艇艇內均壓,深潛救生艇下室艙蓋與失事潛艇救生艙蓋打開後,二者連為一體,建立救生轉運通道,艇員通過通道進入深潛救生艇。
深潛救生艇的功能作用與潛艇、潛水器有著本質區別,因此深潛救生艇不能也沒必要像“蛟龍”號潛水器一樣下潛至7000多米,也不具備潛艇對艦艇偵察作戰的能力。
陳昊說,深潛救生艇水下作業針對性強,援救潛艇艇員時需要打開艙門,程序複雜繁瑣,作業範圍內障礙物突出,經常水下能見度不良,作業環境複雜,要求最短的時間內進行援救,危險性非常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