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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吳宗憲。(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1月4日電/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入京華城圖利案,台北地院1日裁定,柯延押2個月,也就是要押到明年1月4日。檢察官出身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宗憲分析指出,重大案件的承辦檢察官,若在羈押期滿前才起訴被告,會被檢察長責罵,且為了讓當年度未偵結案件少一些,檢察官通常會在年底前盡量起訴被告。所以他認為,柯這次延押應不至於押滿2個月、發生在看守所內“跨年”的情況。
北院裁定時指出,柯文哲經訊問後,除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外,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釐清,再加上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虞,所以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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