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賴清德、監察院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7月10日就暫時處分召開準備程序庭,7月19日裁定國會職權修法有關“聽取“國情報告”“聽取報告及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及“藐視國會罪”等規定暫停適用。
憲法法庭於8月6日邀集聲請人與立法院代表及訴訟代理人進行言詞辯論,歷時約6小時,審判長許宗力於聲請人、相關機關結辯後,宣示言詞辯論終結,本案於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判決。
憲法法庭日前公告,2024年度憲立字第1號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2024年度憲國字第1號行政院、2024年度憲國字第2號總統賴清德及2024年度憲國字第3號監察院等4案聲請案,訂於今天下午3時於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宣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