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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說明,“憲法法庭”誰要代表出席說明。(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7月5日電(記者 黃筱筠)針對府院等聲請立法院改革法案釋憲,“憲法法庭”將於10日開庭進行準備程序,立法院可派三名訴訟代理人到庭陳述意見,原本民進黨不同意由國民黨、民眾黨派代表,應由立法院秘書長或是法制局進行說明,朝野沒有共識一度要進行表決。但後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明,因國民黨要用臨時報告事項進行表決,為了不開這個惡例,民進黨退讓願意簽署協商協議也不派人,就讓給國民黨、民眾黨派人到“憲法法庭”說明。
她不滿說,今天要用臨時報告事項表決這個協商,我們不能接受用臨時報告事項,任何一個沒有循規蹈矩的議案,這是非常嚴重的,韓國瑜院長主持的立院,又難道要創下離譜惡例嗎?今天這個案子可以被強行表決,結果已經不重要了,代表以後立院都能循此慣例,某政黨提出來後那程序委員會都能廢掉、關門,動輒用臨時報告事項來表決,這就是天下大亂的做法。
吳思瑤說,為了兩害相權取其輕,我們願意簽署這樣的協商結論,為了防堵國民黨用臨時報告事項強行表決惡例被合理化。
吳思瑤表示,今天協商有兩個爭點,第一、很遺憾協商時各黨代表剛坐下,桌上就赫然看到韓國瑜預擬的協商結論,協商還沒有開始就有預擬結論。恐怕韓國瑜院長已經有了預設結論、立場。任何一個議案不管是法律案還是預算案,今天“憲法法庭”釋憲案各黨推派代表,就因為是重要事項,才要召集朝野協商,綠營三長很清楚,開始就對韓國瑜提出抗議,不希望國會擴權法案後遺症如此之大,沒有討論不是民主,今天為何又能沒有協商就有結論呢?希望未來都不要再讓這種惡例成為慣例、常態。
她還說,第二,今天協商議案核心,是有關於國會擴權釋憲即將進入“憲法法庭”審議,司法院一程序會請立院、聲請人、也就是民進黨團進行“憲法法庭”審議的代表,包含機關、訴訟代理人等,今天討論立院機關代表應當指派誰去代表立院,她先報告民進黨團不會去爭取立院的機關代表。因為我們是釋憲案的聲請方,也就是兩造當中。因此,民進黨不會爭取機關代表,是因為我們認為立院是中立、公正,對於國會擴權法案“違憲”或“合憲”,不應當先有立院的預設立場。
她強調,很遺憾韓國瑜協商前發下預擬結論,國民黨想要表決的就是立院機關代表,要由國民黨推派兩位、民眾黨推派一位的產生方式,民進黨主張機關代表應當是公正中立的不應由政黨代表產生。如果這樣立院還有無黨籍委員,釋憲案也不是只有藍白和民進黨的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