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一直是創業板的鮮明底色。誕生之初,創業板就首次針對創新企業特點,制定差異化的發行上市條件,放鬆無形資產占淨資產比例限制,縮短持續盈利、主營業務變更、實際控制權變化等期限要求。隨後,創業板出台更嚴格的退市制度,首推行業信息披露指引並形成體系,首推“小額快速”定向增發機制……“先行先試”的制度探索不停步。
註冊制改革落地後,創業板統籌推進發行上市、再融資、併購重組、股權激勵等一系列基礎制度創新,為全面註冊制改革積累了有益經驗。
發行上市方面,創業板設置了更加多元、包容的發行上市條件,並首次明確“三創四新”量化指標,緊密圍繞創新性、成長性兩大維度,設置研發投入金額、研發投入增長率、營業收入增長率等指標,“優創新”“高成長”的板塊特色更加鮮明。註冊制改革以來,540多家IPO申報企業屬於創業板重點支持的“先進製造”“數字經濟”“綠色低碳”三大領域,占比近半。
再融資方面,創業板推出“小額快速”再融資,簡化審核流程,提高融資規模上限,持續助力優質科技企業做優做強。目前,已有43家創業板公司通過“小額快速”機制募集資金90.40億元。
併購重組方面,創業板設置更加市場化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增加定價靈活性,進一步擴大交易各方博弈空間。創業板已累計實施完成496單重大資產重組方案。
股權激勵方面,創業板引入第二類限制性股票放寬激勵對象限制,激勵作用更加明顯,為公司吸引和留住創新人才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創業板上市公司已推出736單向激勵對象授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有關計畫,涉及股份數量63.88億股。
“經過持續的改革創新,整體來看,創業板目前已經基本形成了內容透明、層次清晰、形式統一的監管規則體系,為打造具有獨特產業結構氣質的創新成長平台夯實了制度基礎。”田利輝說。
未來,如何通過改革進一步為企業創新和成長賦能?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要進一步提高創業板對優質科技企業的包容性適配性,完善發行上市、再融資、併購重組、持續監管等制度機制,引導更多先進生產要素向科技領域聚集;同時強化併購重組功能、提升重組審核效率,支持上市公司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進行整合,助力傳統行業通過重組實現轉型升級。此外,還要著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加強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監管,推動上市公司提升內在價值,更好地回報投資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