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言指出,人工智能必須在人為監督下運行,確保其決策透明且問責。這不僅能避免技術失誤,還能保證人工智能成為專業判斷的輔助工具,而非替代品。建議金融機構應制定人工智能管治策略,為如何實施及使用人工智能系統指明方向。在人工智能系統的採購、使用及管理上應採用風險為本的方法,包括設置更多保障機制來保護敏感數據,並確保人工智能在決策過程中的透明性。這一點尤為重要,因為人工智能系統在處理複雜的金融市場時,可能會出現所謂的“幻覺”──即生成錯誤或誤導性的結果。這種風險強調了人為監督的必要性,確保人工智能系統的決策不會對市場或公眾利益造成不可預見的損害。
金融機構在推動人工智能負責任應用方面,無疑扮演著關鍵角色。為配合人工智能的最新發展及國際做法,金融監管機構要持續檢視及更新現行的相關法規及指引,以應對人工智能技術帶來的新挑戰。同時,監管機構應建立標準化的人工智能審核和合規檢查機制,確保金融機構定期評估其人工智能系統的倫理和法律合規性。這種監管機制的建立,不僅有助於確保人工智能技術的安全應用,還能促進技術的創新發展,同時保障公眾利益。
特區政府採取的雙軌模式──即在促進人工智能發展的同時應對網絡安全等潛在挑戰──是具前瞻性的務實方法。隨著人工智能在金融業中的應用日益廣泛,監管框架必須與時俱進,適應技術變革。特區政府推出的多項舉措,如“金融科技監管沙盒”和“‘拍住上’金融科技概念驗證測試資助計畫”等,為金融機構提供了一個安全的試驗環境,可以在相對可控的條件下測試和應用人工智能技術,這不僅有助於促進創新,也能有效避免潛在風險的累積。
當前,我國在人工智能創新中占主導地位,根據史丹福大學最新發布的《2024年人工智慧指數報告》顯示,在全球範圍已授權的人工智慧專利中,超過61.1%來自中國。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在基礎科研上也具有優勢,發展金融科技不單能進一步鞏固提升競爭力,也可以助力國家“AI+”的發展,並加強了香港在粵港澳大灣區內的角色。特區政府積極鼓勵與內地進行合作,也重視國際間的合作,這對於建立一個可持續且具有競爭力的人工智能驅動的金融生態系統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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