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家意見不一
聯邦法律規定,任何人通過給予財物的方式讓他人註冊成為選民去投票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監5年。而馬斯克和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的做法引發的意見不一。
史丹福大學法學院教授珀希利指出,從沒有聽說過在大選的最後幾個星期,為了呼籲民眾註冊選民或在請願書上簽名,進行百萬美元大抽獎,“我們似乎進入了新的法律領域”。他認為,需要釐清的法律問題是,馬斯克此舉是否屬於誘使選民註冊投票的付費行為,“如果是,那就是違法;如果只是為了讓選民在請願書上簽名,那就沒有問題”。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維護民主”計畫主任哈森認為,馬斯克的舉動“顯然是非法的買票”,因為請願書要求簽署者必須是七大搖擺州的註冊選民。該做法的時機以及對搖擺州的針對性,表明了簽署請願書只是借口。此外,美國司法部的《選舉犯罪手册》明確指出,提供“旨在誘導或獎勵”選民登記等行為的“抽獎機會”是違法的。
《紐約時報》提到一個發生在2010年的案例,當時美國世界摔跤娛樂(WWE)公司的老板麥克曼,曾因為要給美國的註冊選民贈送免費WWE主題服裝而被美國司法部警告,因為這種舉動構成了通過贈予財物讓民眾去投票的違法情況。
聯邦選舉委員會前主席史密斯則表示,馬斯克提供的經濟獎勵太不直接,不構成違法。他指出,簽署這份請願書和註冊投票之間仍有很大距離,“如果他真正的目的只是鼓勵人們註冊選民,那麼這似乎是一種效率極低的做法”。
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的最新文件顯示,今年7月至9月,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支出約為7200萬美元,比任何一個支持特朗普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都要多。民主黨策略師表示,馬斯克的財富、名氣和惡劣行徑使他成為民主黨最新的超級大反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