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系統性,專項整治“除病根”。一是下好專項整治“先手棋”。統籌組織推動,制定《青島市市直企業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統一工作步驟、時間安排、整治標準、保障機制等要求,確定金融、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投資經營、資產資源交易和物資服務購銷、違規投資決策等六個整治重點領域。堅持因企制宜,組織各市直企業針對本企業經濟特點、行業規律、廉潔風險等實際情況,針對性從中選取1至3個整治重點,避免“一個藥方吃藥”。二是用足警示教育“活教材”。抓住“關鍵少數”,召開全市市直企業警示教育大會,對各企業黨政“一把手”進行集中教育,通報國企領域突出問題,督促扛牢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管住“絕大多數”,用活案件資源,開展形式多樣的警示教育活動。三是打好監督治理“組合拳”。一方面,針對市直企業集中力量起底排查問題線索,優先處置、一查到底,形成有力震懾;另一方面,督促市國資、財政等部門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和業務主管職責,指導推動各國有企業黨委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推動監管責任、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一體貫通、協同發力。
突出實效性,促進治理“增活力”。一是追贓挽損及時有效。堅持邊辦案、邊發現、邊監督、邊挽損,對國企領域違規違紀違法問題背後的國有資產損失問題一盯到底、緊抓不放,多措並舉、及時挽損。二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動國有企業圍繞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深化改革、健全機制,從制度上壓縮權力尋租空間、鏟除腐敗滋生土壤和條件。三是正風肅紀修復生態。將查辦案件與推動案發企業淨化生態、重塑企業文化同步謀劃、有機結合,為企業發展清障護航、注入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