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加快制度型開放,營造開放包容的國際化營商環境。加快規則銜接,吸收借鑒國際成熟市場經濟制度經驗和人類文明有益成果,加快國內制度規則與國際接軌,推動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轉變,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以高水平開放促進深層次改革和高質量發展。優化管理體制,深化外資管理體制改革和外商投資促進體制機制改革,依法保護外商投資權益,保障外資企業在要素獲取、資質許可、標準制定、政府採購等方面的國民待遇。擴大市場准入,合理縮減外資准入負面清單,落實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推動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有序擴大開放。完善服務保障,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完善外資企業圓桌會議制度和投訴工作機制,完善境外人員入境居住、醫療、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