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互聯網廣告可識別性執法指南》發布
http://www.CRNTT.tw   2024-08-27 16:32:03
 

  三是體現了監管執法溫度。《指南》列舉了互聯網信息商業屬性特別顯著、不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的具體情形,並明確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可以直接認定此類廣告具有可識別性,以避免機械執法給廣告經營主體造成困擾。同時,《指南》強調了在互聯網廣告可識別性執法中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具體情形,有助於切實規範處罰裁量。

  四是順應了技術發展趨勢。針對當前人工智能(AI)技術、深度合成技術在互聯網廣告領域大規模運用的發展趨勢,《指南》採用引導性條款,鼓勵廣告發布者主動提示廣告使用人工智能技術的情況,有利於後續完善相關監管規則,促進人工智能技術規範發展。

  《指南》向社會闡明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管理念、執法考量和處罰尺度,是推進更加有溫度的廣告監管、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舉措。《指南》的出台,有利於通過穩定、透明、規範、可預期的廣告監管規則,切實提升經營主體的信心和活力;有助於進一步增強企業發展的內生動能,將政策紅利轉化為市場活力;有益於促進廣告經營主體增強合規意識、提升誠信水平,推動互聯網廣告業更加規範、更高質量、更可持續地發展。


 【 第1頁 第2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