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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台灣司法審判讓人“拍案驚奇”
http://www.CRNTT.tw   2024-08-26 10:54:23
 
  李朝卿的不法所得只是阿扁贓款的零頭,就被判囚400年,阿扁只是被判囚20年,刑法差距之大,讓人覺得不可思議。此外,新竹市前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涉貪案”早前宣判。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涉貪11萬元,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7年4個月徒刑。而阿扁貪污2.79億元,也不過是在監獄呆了7年。難道台灣的法律一碰到阿扁就會轉彎?抑或是背後有看不見的手在操縱?台灣地區的司法審判真是讓人“拍案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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