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基礎規律研究
本世紀初制定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提出“支持鼓勵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此次《決定》明確“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從“技術創新主體”到“科技創新主體”,雖然衹有一字之差,卻表明企業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地位、使命、任務都發生了明顯變化。
“企業應成為科學發現的主體,在基礎研究方面發揮更大作用。”趙剛表示,當前我國一些關鍵核心技術被“卡脖子”,根本原因在於源頭和底層的科學原理沒有搞清楚,基礎研究特別是原始創新能力薄弱。從歐美等發達國家的經驗看,基礎研究不僅是高校和科研機構的事務,企業也在其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例如,谷歌、微軟等企業就在基礎研究領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獲得諾貝爾科學獎的成果中,也有一部分來自企業。
對此,褚君浩亦深有感觸。在他看來,科技創新包含3個層次,如果將基礎研究視為“從0到1”的突破,那麼科技成果轉化可以看成是“從1到10”的過程,產業化運作則是“從10到100”的過程。目前,我國許多企業處在“從10到100”的階段,其研發投入主要集中在提升新產品的性能、降低成本、擴展功能等創新鏈的後端,像華為這樣願意投入大量時間、精力、資金從事基礎研究的企業相對較少。“現階段推動企業成為科技創新的主體,就是要引導企業向創新鏈前端發力。”褚君浩說。
專家表示,《決定》深化了對創新發展規律的認識,更好扶持企業深耕科技創新,部署了相關改革措施,將激勵更多企業深入推進科技創新特別是產業技術背後的基礎規律性的研究。
實現科技自立自強
《決定》提出,建立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機制,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支持企業主動牽頭或參與國家科技攻關任務。構建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機制。
“企業活躍在經濟主戰場最前沿,是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的創造者,同時也是新產品新技術的應用者。”趙剛說,科技領軍型企業是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主力軍,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要依托我國廣闊市場空間和豐富場景優勢,培育更多高水平的科技領軍企業;同時,還要充分發揮其“龍頭”牽引作用,面向千千萬萬的中小企業,開放其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輻射引領帶動更多中小企業積極開展科技創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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