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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圖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8月16日電/據大公報報導,民進黨當局真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上月台灣地區“福洋266號”漁船、“富申號”漁船相繼被日本公務船以違反漁業法規為由抓扣,在繳納罰款後獲釋。中國外交部對此表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維護包括台灣地區在內的中國漁民合法利益。根據中日漁業協定,日方無權在有關水域對中方漁船採取執法措施。中方已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要求其立即糾正錯誤做法,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大陸方面批評日方的無理行徑,是警告日方以後不得隨意欺負台灣漁民,從而保障台灣漁民的合法權益。然而,台灣方面竟說“本案屬台日間海事事務,長久以來雙方一向溝通無礙,無需中方介入,中方也無權過問”。
我方的口氣大得很。如果真的如我方所說“台日的海事事務溝通無礙”,為何兩艘台灣漁船仍被重罰?所謂“溝通無礙”,不過就是我方對日方畢恭畢敬、千依百順。據說被罰的台灣漁船船主抱怨,船只被海流流過去,超過一、兩海里而已,日方說拿錢才可放人,跟“土匪”一樣,哪有什麼“台日友好”?台灣漁民不僅是說出了真心話,更是一針見血戳中民進黨當局的“媚日”奴性。
台灣地區與日本方面在海事事務的溝通方面,我方從來都是處於弱勢位置。在2016年11月,民進黨當局和日方召開所謂“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該會議的初衷是為解決台灣漁民到沖之鳥礁海域捕魚不受日方干擾的問題,但日方寸步不讓,我方一無所獲。因為民進黨當局根本就不敢堅持沖之鳥是礁,又怎能理直氣壯地為台灣漁民爭取沖之鳥礁12浬之外的合法捕魚權利?沖之鳥礁在漲潮時衹有兩塊岩石露出海面,面積分別衹有1.6平方米和6.4平方米,無法住人,沒有淡水、更不可能有生活設施,並不符合“島”的定義,但日本透過人工擴建為好幾百平方米,堅稱沖之鳥是“島”,並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禁止台灣漁民在附近海域作業,顯然違背國際法。但民進黨當局對此不置可否,等於是默認了日本的主張,導致台灣漁民在沖之鳥礁捕魚時被日方扣留並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