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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和公安部政府網站新增懲“獨”專欄
http://www.CRNTT.tw   2024-08-08 16:52:15
  中評社北京8月8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大公報記者關注到,國台辦政府網站7日新增“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點開頁面,首先映入眼簾的是頁面頂部“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大標題。記者注意到,大標題字體進行了加大加粗處理,格外引人注目。其中台獨兩字為綠色,其餘字體為黑色。大標題後面的背景是鮮艶的五星紅旗和莊嚴的法庭。

  在大標題下方,分為五個板塊,依次為:“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有關表態”,“法律文件”,“舉報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線索和罪行”,“舉報犯罪嚴重的新‘台獨’頑固分子”。在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板塊內,逐一列出了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的名單。同時,網頁下方正中還公布了線索舉報郵箱。

  記者注意到,公安部政府網站亦新增“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

  以微知著、由小見大。國台辦、公安部政府網站的上述新變化,表明大陸方面對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高度重視,再次向台獨頑固分子敲響警鐘。同時,新增專欄頁面上方明顯位置逐一列出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名單,既是一種震懾,也再次表明懲治台獨頑固分子針對的是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徑,並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

  今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實施《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意見》對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組織、策劃、實施“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明確適用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具體情形,規定相關犯罪所涉“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積極參加”等的認定標準。《意見》還明確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適用缺席審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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