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延蓮告訴記者,相比被賦予70%的科技成果所有權,科研人員選擇10年的長期使用權不涉及成果定價問題,因此轉化流程會大大縮短。
“對於初創科技企業來說,節約時間就是節約成本,10年的長期使用權讓我們在決策上更加靈活,可以迅速推進轉化。另外知識產權政策是否明晰也是投資人非常關心的事項,對於科創公司的發展非常重要。”楊延蓮說。
早在2014年,楊延蓮就曾嘗試推進一個項目的成果轉化,但歷時3年才進入產品化階段。這次,在選擇被賦予項目10年的長期使用權後,她帶領團隊只用1年多的時間,就完成了試劑盒的產品化開發。目前,試劑盒產品已進入小試生產階段。團隊正在謀劃後續的產品生產線落地,未來幾年有望實現較大規模產品推廣。
國家納米科學中心成果轉化處處長任紅軒說:“對申請長期使用權的,我們不再糾結當下定價高低,這樣一來,大大縮短了流程,從而推動偏早期科技成果更快走向產業化應用。”
楊延蓮則將其總結為“打通了流程上的通路”,“以前,企業不願過早介入花大價錢冒險,被直接買斷的專利少之又少;我們科研人員自己又不敢投,也投不起。”賦權為楊延蓮等科研人員打開了“一扇窗”,使科研團隊可以擁有知識產權所有權,從而能更早吸引和獲得社會資本支持,推動技術走到企業比較感興趣的中試階段,科研人員也有了清晰的收益路徑,轉化動力也更足。
“賦權條款”試點工作開展前,職務科技成果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屬於單位,科研院所沉澱的大量專利只能“躺著曬太陽”。獲得賦權後,科研人員在崗便可創業成立企業,憑著對技術的熟悉,他們可以和企業共同推動產品從實驗室走向中試。試點3年,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完成了“一種DNA納米疫苗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用於腦部疾病的外泌體體外診斷納米技術”等4項科技成果賦權,吸引社會投資近2億元,部分賦權項目已實現產業銷售,為產業創新提供了有效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