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支持企業用工。按規定落實吸納殘疾人就業相關稅費優惠、金融信貸、資金補貼、政府採購等政策。指導各地完善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促進和穩定殘疾人集中就業。積極探索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多種實現形式,指導地方加大對超比例吸納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的獎勵力度。完善用人單位吸納殘疾人就業信用評價機制,根據信用評價情況實施差異化監管。
五、補齊農村短板。將幫扶農村殘疾人就業納入鄉村振興相關工作中統籌推進,引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業大戶等吸納農村殘疾人就業。在重點工程項目和中小型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大力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為有勞動能力的農村殘疾人提供適配崗位。加大對農村脫貧殘疾人的就業幫扶力度,對確實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可按規定通過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用好農村殘疾人就業幫扶基地,依托現有各類園區加強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為殘疾人就業創業提供保障和便利。
六、優化配套服務。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建立部門間殘疾人畢業生信息交換機制,實施“一人一策”“一對一”精準服務。支持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大力發展殘疾人服務產業。開展支持殘疾人的慈善活動,引導社會資本、慈善捐贈等多渠道資金支持殘疾人就業創業。鼓勵用人單位為新上崗殘疾人配備就業輔導員。規範殘疾評定和殘疾人證核發管理,構建多跨協同的殘疾人權益維護體系。
各地要積極推動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落地見效,統籌用好就業服務、技能培訓、補貼獎勵等方式,拓展殘疾人多元化就業渠道,保障平等就業權利,增強殘疾人自我發展能力。要及時協調解決殘疾人就業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挖掘殘疾人勞動奮鬥的勵志事跡和帶動殘疾人就業增收的優秀企業案例,適時總結推廣幫扶殘疾人就業的經驗做法,對工作突出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予以褒揚激勵,形成示範效應、營造良好氛圍,讓更多殘疾人通過辛勤勞動創造美好生活,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貢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