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斷深化對自我革命規律的認識,不斷推進黨的建設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初步構建起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各級黨組織堅定不移推進反腐敗鬥爭,對涉案人員給予紀律處分、刑事追責等嚴肅處理,並將所查處的案件通過案例剖析、懺悔錄、警示教育片、教育基地展陳等方式教育和警醒黨員、幹部,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攬鏡自照、醒悟知止,強化不敢腐的震懾,夯實不想腐的基礎。針對反腐敗鬥爭新形勢、違紀違法案件的新特點,黨中央修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審議通過《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印發《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不斷築牢不能腐的制度籬笆。
開展警示教育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
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先後組織開展了七次集中性學習教育,這是我們黨推進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徑,總結運用集中性學習教育積累的寶貴經驗,突出重點、抓住關鍵,不斷提高警示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
黨章是黨的紀律規矩的總源頭。這些年來,黨員、幹部隊伍中出現的種種不規範、不正常現象,根本都在於漠視黨章、背離黨章要求。開展警示教育,要結合具體案例講清楚黨章劃定的黨員、幹部工作生活的底線。黨規黨紀是對黨章的延伸和具體化。要通過典型案例向廣大黨員、幹部直觀展示黨規黨紀的重要性和違規違紀的後果,引導黨員、幹部約束好自己的一言一行。
2023年底,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把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對紀律的要求整合規範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各級黨組織要分級分類以案釋法,把紀律規矩執行的剛性約束講透,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常敲思想警鐘、常緊紀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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