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6日電/“告老返鄉”不應與村民爭“改革紅利”
來源:新華社
7月24日上午,在國新辦舉行的“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農業農村部黨組書記韓俊表示,要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和私人會館,嚴格禁止給退休回鄉幹部職工分宅基地建房,要守好政策底線。
韓俊介紹,堅持城鄉融合發展,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逐步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是農村改革重要任務。韓俊強調,要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在探索農民這“三權”自願有償退出辦法時,一定要穩慎進行。
去年10月,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實施方案》,旨在“鼓勵引導退休教師、退休醫生、退休技術人員、退役軍人等回鄉服務”,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這項政策初衷,是讓城市退休人員利用自身技術、知識、經驗等為鄉村振興貢獻力量。一些試點地區還推出配套舉措,以期吸引更多熱愛家鄉的退休人員回鄉定居,發揮“餘熱”。
中國人自古就有“告老還鄉”的情感需求。這項政策推出以來,引起很多討論。一方面,大家認為這有助於推動鄉村振興,對方案落地充滿期待;一方面,不乏誤讀、曲解政策看法,覺得這是引導城市人回鄉養老,減輕城市負擔,拉動鄉村消費;另一方面,有人擔心地方執行政策過程中出現偏差,演變為城裡人新的“上山下鄉”“圈地運動”,導致村民合法權益遭受不應有的損失。
值得一提的是,相關政策推出不久,官方媒體就關注到有關輿論動向,刊發評論提醒相關人員“不要總盯著宅基地”。有關部門負責人也在不同場合表達了類似態度。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讓農民享受更多的“改革紅利”,但並未給非村集體成員打“宅基地”主意留下法律及政策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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