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4日電/父親病故擺酒席被罰5000元?移風易俗也不能冷酷無情
來源:光明日報
據當地媒體報導,浙江溫州樂清一女子因父親病故,擺酒席兩桌被罰5000元。報導稱,陳女士的父親於7月12日下午3點多被送往殯儀館。原定7月14日早上6點半鐘去殯儀館領骨灰,村幹部卻通知陳女士,骨灰需要被扣押3個小時,9點半以後才能夠領取。據陳女士敘述,當自己去領取押金時,被告知罰款5000元。
擺酒多少算鋪張浪費?這其實很難有確切的界定標準。不過,婚喪嫁娶是大事,人情往來無可厚非,如果當事人描述屬實,只是“鄰家吃了兩桌飯”,無論從規格還是從行為本身來說,都很難讓人理解這是需要處罰的對象。至於扣押逝者骨灰,更是讓人感覺脊背發涼:移風易俗本是為了共建基層文明,何至於如此“霸氣側漏”、冷酷無情?
關於此事,當地街道辦和殯儀館回應稱,“遺體送往殯儀館後不能擺席,如果未送殯儀館,可以擺不超過五桌宴席。對於此項規定,無法律依據,上級部門規定”。當基層幹部將“上級部門規定”置於“法律依據”之上時,本身就是對村規民約的曲解——村規民約的表現形式化是自治,價值核心是法治,作為一種規定和約定,村規民約從法理上不具備強制力,更沒有隨意以此實行處罰的權力。
5000元罰款有何依據?錢交給了誰?對於這些問題,當地各部門莫衷一是。樂清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5000元不是罰款,是喪事簡辦的保證金,不屬於政策,(而是)屬於村規民約,是村民自治的一部分。”樂清市殯儀館工作人員表示,“押金5000元最初是交給鄉鎮,錢去哪了殯儀館真不知道。我們是根據市裡喪葬整治辦的要求,來處理這件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