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是崇高的榮譽,院士制度的設計也體現著極強的導向性、引領性。明確院士退出機制的更深層意義還在於,打破論資排輩,杜絕非學術性因素的影響,維護院士稱號的“含金量”。加強監督,有進有出,以往那種把院士榮譽稱號異化為“技術資源”的思維行不通了。“院士”二字意味著沉甸甸的責任,不是一勞永逸的“終身頭銜”,更不是創新創造的終點——當選了院士,更需在相關領域發揮領軍作用,作出更卓越貢獻,同時也肩負著通過言傳身教、悉心指導,培養和激勵青年科技人才的重任。由此而論,明確院士退出機制,有利於更大程度地調動院士群體勇攀高峰、培養後學的積極性,助力全社會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風氣。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兩院院士是國家的財富、人民的驕傲、民族的光榮。對院士群體,整個社會高度尊重、由衷推崇、滿懷敬意,廣大青少年更是以院士們為人生榜樣。相信通過此次完善院士增選和退出機制,能夠進一步增強院士群體的創造力、引領力和影響力,進一步調動全社會關注科學、熱愛科學、支持科學的積極性,為搶占科技競爭和未來發展制高點、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凝聚磅礴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