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李超日前表示,下一步,將加快項目篩選和計畫下達,組織各地方和有關中央單位按照要求報送項目,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做好項目篩選。加強項目建設資金統籌,用好國債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地方政府投資等各類建設資金,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督促指導地方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分級分類做好用地、環評等要素保障,推動項目盡快開工建設。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投資研究所體制政策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吳有紅表示,超長期特別國債要著眼“兩重”建設要求,根據戰略重要程度、急迫程度和項目成熟程度,將戰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合格項目篩選出來,擴大有效益的投資。“要適當提高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使用的集中度,避免‘撒胡椒面’,防止資金在層層分解過程中‘碎片化’,充分發揮資金的聚集效應,真正發揮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的戰略性導向作用。”
同時,吳有紅表示,要加強項目建設資金統籌,統籌用好常規和超常規的各項政策,加強財政和貨幣金融工具協同配合;統籌中央和地方資金,堅持“國家所需”與“地方所能”相結合,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統籌存量和增量資金,用好中央預算內投資、其他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的建設資金、專項債券資金等存量資金,與超長期特別國債發行帶來的增量資金形成合力,提高資金整體效能;統籌政府投資和民間投資,通過多種方式吸引民間資本參與,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來源:經濟參考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