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3日電/據經濟日報報導,日前,有媒體報導稱,商業健康保險與醫藥產業協同發展,既可以促進商業健康保險拓展客群,實現創新發展,又可以提高創新藥品可及性。數據顯示,2013年至2022年,我國商業健康險保費規模從1123億元增長至8653億元,年復合增長率超過25%。可見,發展商業健康險大有可為。
商業健康保險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個人醫療負擔,防止因病返貧。儘管我國已取得健康扶貧和醫保扶貧的成效,但保障水平不平衡、高風險群體參保困難等問題仍然存在,商業健康保險人均水平還是低於一些發達國家,亟待其他籌資渠道補充。為進一步提高居民健康保障,可提升商業健康保險水平,清晰界定其與基本醫療保險的責任邊界,擴大高風險人群的參保範圍,發展城市普惠險以增加普惠性。
進一步而言,拓展商業健康保險等支付渠道,對於彌補基本醫療保險對創新藥的覆蓋不足顯得較為緊迫。過去,創新藥通常是在國際市場上獲得高額利潤後才進入中國,因此國內醫保定價對其影響不大。當前我國創新藥審批周期已縮短至發達國家水平,如果支付水平無法同步提升,會影響創新藥的全球定價,甚至出現一些企業不得不捨棄中國市場的尷尬局面。對國內4億多糖尿病、心血管病患者和每年超400萬新發癌症患者而言,通過商業健康保險獲得更多更好的創新藥,能夠顯著提升其生存率,同時還能降低疾病經濟負擔。
需要看到的是,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還不充分。2022年商業健康保險賠付支出占全國衛生總費用支出比例僅為5.3%。一些發達國家的商業健康保險賠付率在75%以上,我國則明顯偏低。
積極支持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構建現代化的商業健康保險體系,要明確政府與市場的角色和分工,為商業健康保險提供穩定的制度預期,優化其發展機構和組織基礎,將基礎補充層視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點,並擴大商業健康保險池以覆蓋更多高風險人群。
有關部門應採取積極措施推廣和鼓勵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明確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和水平,為商業健康保險創造清晰的發展空間。這包括建立透明的醫保目錄審評機制,確保商業健康保險在創新藥報銷上有明確分工。還應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多樣化,包括自付補充險、非醫保定點機構報銷險等,以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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