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輿論認為,與2003年“新農合”建立時10元/人的繳費標準相比,目前380元/人的居民醫保費用繳費標準增長太快。但是,我們不應單純看繳費標準的增幅,而應該看這增長的370元為廣大人民群眾帶來了什麼。事實上,醫保籌資標準上漲的背後,是醫保服務水平更大幅度的提高。
一是對群眾的保障範圍顯著拓展。2003年“新農合”建立初期,能報銷的藥品衹有300餘種,治療癌症、罕見病等的用藥幾乎不能報銷,罹患大病的患者治療手段非常有限。目前,我國醫保藥品目錄內包含藥品已達3088種,覆蓋了公立醫療機構用藥金額90%以上的品種,其中包含74種腫瘤靶向藥、80餘種罕見病用藥。特別是許多新藥好藥在國內上市後不久就可以按規定納入醫保目錄。以治療白血病的藥品“伊馬替尼”為例,該藥品剛在國內上市時患者服藥的年自付費用近30萬元,許多患者和家庭不得不“望藥興嘆”,在沉重的經濟負擔和脆弱的生命之間艱難取舍;2018年國家醫保局組建以來,該藥品集采並經醫保報銷後,患者每年服藥的自付費用降低至6000元左右,不斷完善的醫保制度讓無數患者和家庭重燃生命希望。
二是各類現代醫學檢查診療技術更加可及。20年來,在醫保政策的有力支持下,醫療服務能力實現跨越式發展,重大疾病診療能力比肩國際先進水平,一些領域領先世界。患者享受到的醫學檢查、診療手段朝著數字化、智能化、精準化方向大幅邁進,彩超、CT、核磁共振等高新設備迅速普及,無痛手術、微創手術等過去高高在上、遙不可及的診療技術日益普及並納入醫保報銷範圍,廣大參保患者享受了更加優質的醫療服務。
三是群眾的就醫報銷比例顯著提高。2003年,“新農合”制度建立之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普遍在30%至40%左右,群眾自付比例較高,就醫負擔重。目前,我國居民醫保的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維持在70%左右,群眾的就醫負擔明顯減輕,而這必然帶來醫保籌資標準的提高。同時,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群眾醫療需求的提升、醫療消費水平的提高,也需要加強醫保基金籌集,為群眾提供穩定可持續的保障。
四是對群眾的服務能力水平跨越式提升。2003年,“新農合”的參合群眾在本縣(區)醫院就診才能方便報銷,去異地就醫報銷比例降低較多,且不能直接結算。目前,居民醫保參保群眾不僅可以在本縣(區)、本市(州)、本省份享受就醫報銷,還可以在全國近10萬家定點醫療機構享受跨省住院費用直接結算服務,為廣大在異地生活、旅遊、工作的群眾看病就醫提供了堅實保障。此外,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從無到有,讓群眾不再為買藥錢操心,幫助約1.8億城鄉居民“兩病”患者減輕用藥負擔799億元;“三重保障制度”僅2023年一年就惠及農村低收入人口就醫超1.8億人次,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超18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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